商学院MEM教育中心关于申请2023年3月预答辩的通知
2023-02-22 19:19:21
各位同学:
为了加强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,MEM教育中心自2017年3月开始集中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、答辩环节。本措施从2016级开始实施,往期学生由导师决定是选择集中还是单独安排。现将申请2023年3月份集中预答辩相关通知如下:
一、预答辩时间
2023年3月中上旬(具体时间待后续通知)
二、预答辩对象
已完成开题、论文经导师审核后同意参加预答辩的学生。
三、提交材料
1、请填写完整的《预答辩申请表》(附件1),经导师审核后提交,导师签名可电子签(如果导师不方便提供电子签可附上导师同意的邮件或者微信截图);
2、预答辩论文(PDF版本),需将封面中以及论文中出现的导师信息隐去,并以“学号+姓名+论文题目”命名;
3、预答辩论文请保存为PDF格式,并保存目录。(保存目录操作说明:https://jingyan.baidu.com/article/cbf0e500f7ce546faa2893b5.html
本次所有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。
非全日制学生请将所有电子材料打包后并以“学号+姓名+论文题目+预答辩”命名发送到教务邮箱(me@hhu.edu.cn)。
全日制学生请将所有电子材料打包后并以“学号+姓名+论文题目+预答辩”命名发送各专业班长,由班长统一交至中心。
四、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
1、请于2023年2月28日(周二)12:00之前提交;
逾期未交将视为不参加本次预答辩。
五、注意事项
1、所有申请预答辩的论文中心将组织论文预审(由学院质量专家对论文质量进行审查,该项工作由中心统一组织,学生只需按时提交申请预答辩材料即可),预审通过后方可正式预答辩;
2、预答辩的论文请严格参照论文编写格式规定提交(附件2),格式不符合的论文将被打回,因此造成的后果请自行承担;
3、2016级及2016级以后的学生务必由中心统一组织预答辩,2016级之前(不包括2016级)的学生可以由导师选择是中心集中安排还是导师单独安排。若由导师单独安排,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预答辩申请表;
4、所有学生(中心组织、导师组织)必须参加预答辩之前的预审环节,否则将不受理预答辩申请;
5、请务必认真并且正确填写论文研究方向,这将作为预答辩分组的重要依据;
6、预答辩通过后,经导师同意,方可申请论文送审;预答辩未通过,需修改后重新申请预答辩。
六、联系电话:025-68514204 王老师
地点: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商学院博学楼主楼204办公室
商学院MEM教育中心
2023年2月22日
附件1:预答辩申请表.zip附件2:河海大学博士(硕士)学位论文编写格式规定.zip附件3: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关键流程环节示意图.pdf